2004年11月4日,我会中社协字(2004]49号文件发布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工作规则》。该《规则》在继续维持原有决策机制和会长分工负责制体制的基础上,改协会日常工作的决策机构会长议事会议为会长办公会议,并增设了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并对协会职能、职责、会议、用章、办文、作风、纪律、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标志着我会向着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的方向迈出了一步。
2004年11月8日,武汉市武昌社会福利中心向该委员会特地送来“服务基层,关爱老人”的锦旗。我会老年福利服务工作委员会成立半年多来,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互动式异地养老、“耳聪行动”等为老年人服务的有效活动,收到了全国100多家养老机构发来的感谢信,
2004年11月12日,协会在小汤山中彩中心疗养院召开了有各专业委员会总干事,各专项基金秘书长,各部(室)主任以上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学习贯彻2004年11月4日协会发布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回顾总结一年来执行主任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这一新的管理运作机制的经验、教训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会议由徐瑞新会长主持,杨建昌常务副会长,王久安、徐留根、李德运、马学理、赵蓬奇副会长均出席会议。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规则》的制定标志着我会迈上了规范化管理的新台阶。会议开始后,赵蓬奇副会长兼秘书长就制定《规则》的必要性、《规则》基本内容和贯彻《规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作了说明。之后大家展开了热烈地讨论。大家在发言中谈到,自2003年下半年始协会对分支机构实行主任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这一新的管理机制改革以来,从宏观上依法加强管理控制,在微观上放开搞活,动员了一大批热心中国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加入到社会工作队伍,吸收了一定数量的国内外善款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我会曾于2004年5月14日召开总干事联席会议对这一新机制执行近半年来的情况进行过初步总结。在那次总结的基础上,协会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改进措施,使这一新的管理机制逐步趋于成熟。
在基本理顺了分支机构的管理体制后,协会自身不适应新体制的矛盾便显露出来,改革完善协会自身管理体制的问题便成为协会进一步发展的客观需要。在此之前,协会实行的基本上是套用行政体制的常务理事会和会长议事会领导下的会长分工负责制,容易产生政出多门等问题。适应协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在总结主任领导下的总干事负责制近一年实践经验和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协会于 11月4日正式发布了《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工作规则》。《规则》在继续维持会长分工负责原则的基础上,适当加大了秘书长的综合协调职责,向着国际通行的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体制迈出了一步,也标志着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迈上了规范化管理的新台阶。当然,这一新的管理体制尚在实验和摸索阶段,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总体说来,这样的体制,比较适合我会的实际情况,也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团体管理体制,必将对我会的进一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同时要要加强规范化管理。会议认为,协会近一年多来所以能够得到较显著的发展,首先是协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成员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导方针解放思想和改革创新的结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非常有利于社会工作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地位作用的发挥,也为我会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好的契机。在这种形势下,我会全体人员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体制改革,调动一切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积极因素。同时要注重加强规范化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要以高举公益旗帜作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文化品牌。大家在讨论中谈到,协会自2001年换届以来,在业务活动方面坚持高举公益旗帜,组织开展了以“助养、助医、助学”为主要内容的为孤残儿童献爱心的系列活动,使15000多名孤残儿童受益。举办了“首届中国十大公益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动员社会各力量发展公益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受民政部的委托,举办了第二届全国社区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对于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区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2003年春在“非典”肆虐的时候发挥了一定的组织宣传群众的作用,受到了民政部的表彰。启动了为老年人服务的“耳聪行动”和互动式异地养老项目,推动了老年福利事业的发展,受到了广大老年人和基层福利院的欢迎和感谢。还策划组织了其他方面的公益活动,都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这些较好的公益活动项目的开展,扩大了我会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公信度。
我会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公益团体。在当前全党全国贯彻党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的形势下,我会要继续高举社会公益的旗帜,承担起在我国社会公益领域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力量发展公益事业,净化社会公益领域的环境的职责。同时,要重视加强自身的研究力量和理论建设,重视名牌项目的创造和维护,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要努力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体系。会议认为,我会建立以来在社会工作领域作了不少创造性的工作,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工作体系,但是还很不完善。我们要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研究我国的实际情况,总结我会建立以来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社会工作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从业务范围和内部组织机构等方面不断丰富和完善社会工作的内容和实现手段。
要努力解决公益项目运作的资金支持问题。目前我会的多数分支机构存在着缺乏公益项目运作资金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思想还不够解放,顾虑太多。财政部关于非营利机构财务管理的规定的颁布,已经为解决公益项目的资金来源问题提供了明确了政策法规界限和比较宽松的环境,只要设计出好的公益活动项目,资金问题并不难解决。同时会议强调,各专业委员会和专项基金在争取项目经费时,不要给基层组织增加负担,要控制向会员和社会福利单位收取费用,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向农村的收费。
2004年11月18日,由我会与国内多家知名NGO联合发起的“社会公益示范工程”第一次组委会会议在北京长城饭店召开。会议由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常务副会长杨建昌主持,组委会主任、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会长徐瑞新作了重要发言。参加会议的有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李德运,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蓬奇,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刘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朱传一,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福利研究中心主任丁元竹,中国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陆建华等著名专家学者;以及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中国市长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陶斯亮等数十名国内知名NGO的相关负责人。会议在讨论通过组委会机构设置、组委会职责、专家委员会职责后,就“社会公益示范工程”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达成基本共识。
2004年11月20日,我会同北京奥东律师事务所签定协议。协议规定,协会聘请北京奥东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全面代理或处理协会及其所属各二级工作委员会、各专项基金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标志着协会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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