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探索“儿童主任+专业社工”联动工作模式(5)

2021-12-17 09:34   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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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策略措施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儿童监护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及时做好儿童的安全教育工作,为儿童创造安全、良好的生活环境,培养、训练儿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等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和保育教学管理全过程,有意识、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

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推动建立多部门合作的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机制。开展针对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分类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建立和完善监测评估系统。多措并举,动员全社会共同承担预防儿童伤害的责任,预防和避免交通伤害、溺水、烧烫伤、中毒等主要伤害发生,为受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减少儿童因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3.加强对儿童专用消费品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儿童专用消费品的质量监管,将儿童药品、玩具、服装等专用消费品纳入质量监督抽查范围,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监测,严格控制婴幼儿配方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儿童用药不良反应监测。

4.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中优先保护儿童。建立突发事件儿童需求评估体系,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在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儿童特点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学校、幼儿园定时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教职工、儿童及其监护人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

5.加强校园及周边平安建设。注重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欺凌和暴力问题的排查,发现苗头性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干预化解。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校园周边及社会重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全覆盖,实现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的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优化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大力整治学校门前及周边交通秩序。

6.加强对儿童的网络保护。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坚持重点管理和全面覆盖相结合,密切关注网上涉及虐待儿童等事件引发的负面网络舆情,及时妥善处置。持续推进“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指导属地网站坚决清理淫秽色情、血腥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信息,建立便捷、合理、高效的投诉举报机制,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为儿童群体提供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加强对网络游戏的分类和管理,落实青少年保护模式、网络保护软件等技术措施的应用,加强对违法违规传播儿童隐私信息行为的处置力度。

7.引导儿童正确上网。保障儿童使用网络的权利,将儿童网络安全教育纳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网络素养,强化父母在儿童使用网络中的监护责任。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培养儿童形成正确使用网络的意识与习惯。树立科学用网观念,增强信息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沉迷网络。

(三)儿童与教育:构建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儿童成长成才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2.巩固、扩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范围,全市适龄儿童入园率保持在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

3.优质义务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均衡,区域、校际优质教育资源差距显著缩小,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

4.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教育生态全面形成。

5.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为有特殊需求的少年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

6.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增强儿童的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

7.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升育人成效。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五育并举”,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有机融合,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推动实现课程教学、组织管理、学校文化等教育生态的整体变革,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2.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适应群众多样化入园需求,合理优化学前教育资源,精准布局学前教育学位,有效保障儿童就近入园。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促进非教育部门办园、民办园、社区办园点整体提升办园质量。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专业指导,提升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提高安全卫生保障能力,坚决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强城乡一体化学校建设,建立健全教学、服务、管理标准,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继续加大城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向郊区辐射力度。大力推动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发展,进一步优化集团办学布局,完善集团治理结构,激发集团发展活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扎实推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负担工作,着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创新课后服务机制,推动中小学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严格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4.深化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适应教育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变化,不断改进普通高中学校样态、教育教学、评价方式、学习方式。修订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细则,建立体现普通高中学业质量标准、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的学校评估考核机制。完善市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统筹工作机制,大幅扩大郊区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稳步推进职业教育综合高中班教学。

5.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扩大学前特殊教育学位供给,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和课程资源建设,持续推进特教学校达标工作。推进融合教育,加强自闭症基地和学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为有特殊需求的少年儿童提供适宜的教育。

6.促进儿童科学素质提升。发挥家庭的作用,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向青少年普及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提高科学素质。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打造以赛事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教育活动。

7.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育人理念和方法。加强家园、家校沟通,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委员会等形式深化家校合作。统筹社会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引导社会各界主动承担教育职责,参与学校育人,丰富校外教育内容和形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劳动等实践活动。

(四)儿童与福利:建立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全面提升儿童福祉水平

主要目标

1.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机制,完善市、区两级政府主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2.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持续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位数量。

3.实现儿童医疗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4.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保障标准不低于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60%。

5.市、区属独立法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增至20所。

6.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和覆盖率。

7.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有效覆盖率,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策略措施

1.加强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依法调整完善市、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机构建设,更好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儿童福利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力度,相关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现全覆盖,社区(村)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全覆盖,出台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管理和发展政策,促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2.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强化政策和资金引领,规划建设一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在公共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的支持措施,鼓励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家庭托育服务发展,支持家庭照料、家庭互助等婴幼儿照护模式。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根据家庭不同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

3.加大儿童医疗保险和救助力度。实现儿童医疗保险全覆盖,健全重特大疾病的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逐步将体现新技术、新需求的儿童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额补贴政策。

4.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继续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和教育资助救助,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儿童家庭监护指导和送养指导。探索因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暂时无人抚养儿童的临时照料、关爱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系统能力的建设,探索流浪儿童重返家庭的安置模式。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通报机制,避免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在外或走向犯罪。

5.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儿童福利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化服务转型升级,完善儿童福利机构面向各类儿童群体提供临时救助、应急保障和兜底保障等综合服务,拓展康复、特教等功能,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具备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

6.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兜底保障机制,将疑似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服务范围。加强0—15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衔接,提供手术康复、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置等一体化康复服务。强化残疾儿童居住支持服务、社会生活服务和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就近康复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探索“互联网+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运行模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信息数据系统和管理系统。

7.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统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共同建设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完善儿童之家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升儿童之家管理和使用效能。把儿童之家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发挥社区(村)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及相关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作用,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基本服务。

8.夯实儿童福利服务基础。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的基层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儿童主任工作激励机制,乡镇(街道)全部配备儿童督导员,社区(村)全部配备儿童主任。探索“儿童主任+专业社工”联动工作模式,积极培育儿童服务类的社工机构、心理机构、法律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每个区至少有1家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培育、引导、规范有关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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