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龙 吴志伟 阚 勋
社工岗位是社会工作服务的载体,是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保障,也是社会工作人才就业的重要渠道。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吉林省民政厅从2013年开始将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工作作为全省民政的重点工作,进行推进和落实。截至2014年10月底,吉林省529家民政直属事业单位社工岗位覆盖率达到了80.2%;全省城市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覆盖率达到了100%。
社工岗位设置虽然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也是当前社会工作发展中最难突破的瓶颈问题之一。吉林省采取五项措施,突破诸多障碍,获得了明显进展。
举措一:统筹推进,将社工人才纳入人才兴业总体战略
吉林省将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列入“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按照统筹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从2011年底-2014年10月底,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和社会公益服务等领域,统一开发了3000个基层社会工作岗位,其中城乡社区社会工作岗位2103个、街道(乡镇)社会工作岗位897个,在全省1458个城市社区实现了全覆盖。在2014年全省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中,吉林省明确了优先聘任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的政策。
举措二:指导推进,将社工人才纳入社会工作发展政策体系
2013年7月,吉林省民政厅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全省民政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的指导意见》,并相继形成了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社工岗位补贴和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培育发展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为社会工作岗位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目前,吉林省已基本确立了在岗助理社工师每月补助50元-100元,中级社会工作师每月补助100元-200元的岗位补贴政策,从而提高了社会工作岗位的吸引力。长春市、吉林市等9个市(州)及吉林市丰满区、延吉市等50个县(市、区)都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提升、转换在岗服务人员的激励政策,鼓励从业人员考取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
举措三:督导推进,将社工人才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2014年初,吉林省民政厅制定下发了《全省民政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实施方案》,并进一步将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到各市州、县(市、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与各地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省民政厅还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定期调度,跟踪督察各地的进度及落实情况。9月22日,以省政府明传电报的形式通报了全省各地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阶段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举措四:引导推进,将社工人才纳入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目标
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吉林省将创新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政策以及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的一项重要标准。省民政厅以民政部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为引领,结合“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同时,还依托长春市朝阳区等三个国家级试点地区,设立了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孵化基地。截至10月底,仅长春市朝阳区就孵化培育了140多家社会工作服务组织。
举措五:协调推进,将社工人才纳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内容
按照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吉林省民政厅在12家直属事业单位中率先设置了初、中、高级社会工作岗位。目前,吉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已聘用专业社工26名,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6名社工专业毕业生。此外,吉林各地的民政部门纷纷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分类改革工作为契机,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理确定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的比例。例如,长春市民政局在市儿童福利院、市社会福利院和市救助管理站设立社工科,在市救助管理站、3家军休所设置社工岗位,体制内转化聘用社工59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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